更可怕的是,在距离尸体不远处,一男一女正坐着吃东西,一头毛驴在周围悠闲吃草。

正是那不久前还见过面的一男一女。女人依旧很俊,男人粗糙一张脸,专注咀嚼手中的肉干,看上去很平静。

平静得有点吓人。

这时候男人看见了关克乐,伸手向这边打了个招呼,竟迈步走了过来。

关克乐吓得后退,男人进一步,他退一步,男人再进,他退得更加厉害。

忽然,脚下一跌,倒坐在地上,抬起头男人已经在眼前。

“你想干嘛,我可是有刀的,我练过五年刀法,我很厉害的。”

关克乐险些哭出声来,仓皇去拔刀,这腰上的刀不知怎么回事,偏偏此刻拔不出来了。

“喂,有衣服么?”男人问。

“衣服……?

“男人穿的,还有女人穿的。”男人摊开双臂,关克乐才看到他一身鲜血:“没法穿了。”

打劫衣服的马贼,可他骑的也不是马啊,那是驴贼。马贼要钱要命,驴贼只要衣服?

“有,有。”

关克乐还真的有,这次去戎族做生意,车上还真带了一些衣服靴子,既有男的也有女人穿的。

“太好了,太好了。”

男人显得很兴奋,冲女人挥挥手:“快过来,快过来。”

两人开始在车上翻捡,靴子衣服都翻了出来。

“呀,这里还要件袍子,不错不错。”女人。

“东西挺全么。”男人也忍不住赞道:“还有马车呢,这马车也不错,要了要了。”

“来来,把你们的货搬下来,我看上的东西都给我装到车上。”

男人大声道,伙计们不敢不听,关克乐也是不敢不听,只能咬着牙,心里暗骂:抢吧,抢吧,你们这对贼公贼婆,活该你们做贼,你们一辈子都做贼。

“嗨,真多谢你了。”男人不知何时来到关克乐面前。

关克乐心里冷哼一声,嘴上却道:“您看上什么尽管拿,您尽管拿!”

“差不多够了,你看这够不够。”说着,男人从怀里掏出一颗夜明珠塞到关克乐手中。

关克乐有辨宝的能力,见到这颗夜明珠眼睛立刻亮了。有这一颗夜明珠,自己两三年都可以在家里歇着。

“够了就好,这条路最近不太平,小心些。”

说着,男人把毛驴挂在车上,他和女人上了车,一挥马鞭向北方去了。

此时关克乐还没回过神来,看着走掉的二人,再看看手中的夜明珠。

原来不是抢,是买。嘿,早知道自己就该多推销一些东西,可以多换一颗夜明珠。

“东家,咱们把货物收拾一下吧。”

“不要了,不要了。”关克乐挥挥手:“回去,赶紧回去。”

这些货物在戎族的确抢手,不过在帝国其实不值什么银子。现在自己有了这颗夜明珠,回去后,打死也不会再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