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路可不敢歇气,麻蛋的,我和小熊熊算是捅了大篓子。

对方是谁?

城隍爷爷啊!

手下两三百鬼差,个个几百年道行。别说全来了,随便来一个,都能轻而易举搞死我俩。

好在小熊熊不重。

你说也奇怪了,一米七在男生里面虽然不算高,但怎么着都应该有一百多斤吧。小熊熊的体重,估摸着最多一百斤左右,实在太轻了。

一个小时后,我翻过几座山头,总算远离城隍庙。

四周还是山,我慌不择路,也不知道逃到哪里了。

其实,就算知道村子在哪,我也不好意思往村子里跑。

为毛线?

我在偏殿里,那天煞挥一挥衣袖,没带走一片云彩,却把老子全身上下的衣服全都脱光了。

此时此刻,我从头到脚,除了一双鞋子,一双袜子,我连条内裤都没穿。

跑了一路,丁丁左甩右荡,差点把膝盖打肿。

现在我迫切要做两件事。第一,找件衣服遮羞。第二,从小熊熊身上搜出来《三清道经》,然后毁掉。

荒郊野外,连个鬼影子都没有,哪里有什么衣服啊?

我盯着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小熊熊,眼睛猛地亮起来。

他身上衣服完整着呢!

我把他的衣服扒下来穿到自己身上不就行了?

小熊熊这条小命怎么说都是我救的,救命之恩,也不图他以死为报,要他一身衣服总可以吧。

说干就干!

我直接脱了他的裤子。

麻蛋的,什么鬼?他上身大红嫁衣,下身一条红裤子。

按照他说,他是顶替的别人。

理论上不是应该把嫁衣套在外面,里面穿着自已的衣服吗?我盘算着也是扒了他自己的衣服穿到我身上。这货倒好,里面光洁溜溜,竟然直接穿的红裤子。

我郁闷坏了,心里腹诽:你说你一大老爷们,穿嫁衣搞毛线?多少穿一件自己的衣服不好么?

小熊熊八成是变态!

不错,当我扒掉他的裤子,看到他的腿时,越加肯定。

格老子的哟!

不对比就没有伤害啊。

瞅瞅我的腿,脚踝以上,全是毛,粗壮黝黑。

再瞅瞅小熊熊的腿,细皮嫩肉,连一根毛都没有,并且白花花的,两条腿长也就罢了,并且笔直笔直的!

特娘的这双大长腿,完全不像是男人的啊。就算是长在女人身上,估摸着也能算千里挑一……不,万里挑一。

难道小熊熊是个娘娘腔?

也不对啊,他跟我说话,声音嘶哑。

再瞅瞅他那张脸,络腮胡子围了一圈,面色枯黄,满脸都是坑坑洼洼,估计是痘痘痕,跟炮轰过之后的战场一样。并且皮肤皱巴巴的,干瘪没有水分……

总之,那叫一个丑!

贾道师这次的审美还不错,熊威真是丑的让人不忍直视。

好吧,不看他这张脸,单单盯着这双腿,老子差点想改变性取向。

婚嫁裤子很宽松,我虽然比小熊熊高几公分,但这么套在自己身上也算合适。

整理好裤子,我伸手去解他嫁衣上的扣子。